那一年,我七岁作文 篇一
那一年,我七岁。
七岁那年,让我永生难忘——那天,去外婆家,妈妈叫我先下车,自己要去停车。但是我有一个怪癖,就是每次下车,都要看一下座位有没有什么落下的。原本那是一个很好的习惯,但就是那一次,我转过头来的时候,看到了昨天刚买的梳子,伸手去拿,右脚恰好放在轮胎的前面。于是,恐怖的一幕发生了……
“啊!”我惨叫一声,右脚狠狠地被碾在了轮胎下。我的身体猛地向后倾斜,顺着压力,重重地摔在了冰冷的地上,脚部感到剧烈的疼痛。泪水一串串涌了下来。妈妈一听到叫声,就赶紧跑过来。她的脸是那样的苍白无助。随后外婆也赶到,训斥着妈妈。她如同一个犯了大错的孩子般,低着头,肩膀抖动着……
事过以后,我的脚上老是缠着厚如麻的绷带,不能再随心所欲地乱蹦乱跳,而是天天躺在床上,动也不能动。一天一天,过得实在无趣乏味。从此以后,我下车非常小心,有时候都不敢回头看,免得又犯下大错。妈妈开车停车小心了,对我更是照顾有加。
后来,每次去看外婆的时候,总有几个邻居指着我说,“小时候,脚还被车子碾过,这么快就长大啦!”每当我听到这些话,脸如同熟透了的苹果。
那一年,我七岁。
发生了一场小事故,真是难忘。
那一年,我七岁作文 篇二
那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巴河那边的'王叔叔家玩。
到了王叔叔家后,已经是中午了,好客的王叔叔对我们一家说:“你们是第一次到我们这里玩,大家的肚子一定都饿了吧,现在我们就到河边的一条小船上去吃鱼吧!”说完,王叔叔便带我们往河边走。
在路上,我看见了许许多多的饭馆,让我奇怪的是,这些饭馆都是些以鱼为主的饭馆。我就问王叔叔:“叔叔,这儿怎么都是一些和鱼有关的饭馆?”王叔叔说:“因为这儿盛产鱼,所以这儿到处都是和鱼有关的饭馆。”不一会儿,我们站在一个通向河边的梯子上,看见一条很大的渔船停在河边的岩石旁边。我说:“王叔叔,我们是去停在河边的渔船上吃饭吗?”王叔叔说:“是的,他们那儿的鱼是鲜杀,所以特别好吃。”
来到河边后,我发现河水十分清澈,还能看见河里的鱼。这时,王叔叔看见我在河边玩,说:“杨屹立,不要在河边玩,如果一落进水就没命了!”我半信半疑的说:“真的吗?”王叔叔说:“那当然了,上次一个小孩掉进水后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。这水里可能有水怪!”因为我还小,特怕怪物。吓得我是心惊肉跳,再加上我不会游泳,就两腿发软了。
吃过饭后,我感到无聊,就来到渔船旁边的岩石上玩耍。突然我发现渔船的一根绳子套在这块石头上的,正好,绳子的对面是另一个门。我觉得好玩就抓着绳子,一下子就跳了下去,刚好落在了船板上。“太好玩了!”我一下子叫了起来。我又开始往上爬,我抓住绳子,脚踩岩石向上爬。可刚出脚,就踩在了青苔上,手也没抓住绳子,就一下子掉进了河里。我在水里包了一口气,手和脚在水里乱划,终于从水里划了出来。出水后,我抓住船旁边的一根铁杆,就喊:“爸妈救我!爸妈救我!”这时,闻声而来的爸爸妈妈和王叔叔赶来,把我拉了上去。从水里起来的我,成了一个落汤鸡,更讽刺的是我本来就属鸡。因为我掉进的是静水区,才没被水冲走,这运气可真好啊!
这不仅是件难忘的事,还告诉我们一个人不要私自到水边玩耍,不然就见不着爸爸妈妈了!
那年,我七岁。
我的七岁生日 篇三
每次我过生日都会想到七岁生日,那次我请了许多同学来给我过生日,十分开心,可以算是我最开心的生日。
那一天我们去了游乐场,我们先去了海盗船那里玩,因为我们年少无知,不知道海盗船有多么恐怖,所以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上海盗船。在海盗船上,海盗船一开动就害怕的不得了,大家十分害怕,一下来就后悔刚刚说的话,有一个都快吓尿了。之后我们又去作文玩旋转木马,大家十分开心,因为这个一点都不恐怖,而且可以随意换座位。
最后我们去玩了一个关于可以升降的娱乐设施—旋转升降小飞机,大家每两人坐一个小飞机,妈妈不让我上下使劲升降,可我非不听,使劲升降。最后我们下了小飞机就晕晕乎乎的。
我的七岁生日十分开心,我要再过一次这样的生日。虽然我被小飞机弄得迷迷糊糊的,可是我十分开心。
那一年,我七岁作文 篇四
好久好久没有这般认真的想写下点什么了,突然想到,写下些零碎的记忆,来记录自己的人生吧!尽管自己的人生微不足道,但那也是自己曾经走过的路,在路上遇到的人,遇到的事。曾经灿烂的笑容,肆意的泪流,曾经的任性狂妄……
那年,我七岁。寄住在外公老家。迟迟没有入学,妈妈想让我回到自己的家上学。便有了奶奶步行了一个小时的路程到外公家接我回家的事件。那时候的我,天真、灿漫。跟着并不算太熟悉的奶奶步行回到了自己的本家。
那时候的自己,并不知道生活的艰苦,只是知道,很长一段时间,家里只有我和奶奶。爸爸在外打工,妈妈和弟弟妹妹长年寄住在外公家。
七岁,我才上的学。那一年,认识了很多小同学。至今,我依然记得那么几个同班同学。只是偶尔谈起时,同学的回应是:我完全没印象了,我觉得我是某某年才认识你的。是的,有些人有些事,你记住了,并不代表对方也记住了。你曾经认为那是对你很重要的人,若干年后,只是想起有这么一个人,也许,在某个地方相遇,只是觉得似曾相识。或是经第三者介绍,才猛然想起:我以前有认识他。同样的,我们在某些人的心里也完全是这样,也许一些我们不再记得的人,在他们心里,我们一直有这么一个位置,一个不经意就留下的位置……
那年,我记得自己丢了两次书。同样的,是一同学贪好玩,拿走了。在我急得快要哭的时候,她又不经意的还了回来。那个时候,老师总说我不小心,丢三落四。其实,那个时候的自己,只知道团结友好,并不知道还存在着恶作剧。时隔多年的现在,我依然记得那同学的名字,期间还听到一些朋友说起她的。事情,据说,她现在结了婚,还有了个可爱的孩子……
那年,成绩算还不错的我,总是被老师和另一个男生作比较。因为那男生成绩也很好,但字体永远的比我写得清晰。比我细心,并不像我一般的毛燥。事隔多年,我依然记得这么一个男生,现在,我们是好朋友。可他,并不记得我是他学前班的同学,后来,我们成为好朋友,那是在初中的时候。他总在说:我们是初中的时候才认识的。其实想想,什么时候认识的又如何?要的只是这一刻,我记得你,你也还记得我。
七岁,是从家里走向学校的一年,也是走向陌生人的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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